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科技创新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金融范式的转变
时间:2026-06-05

image

发表于《西南金融》

2026年第4期


摘要:在我国经济由传统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深度转型的关键阶段,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处于发展早期的科创企业,因其高风险、高不确定性和轻资产属性,与传统金融以抵押担保为核心、注重历史现金流的信贷逻辑形成根本性适配矛盾。本文以默顿金融体系六大核心功能理论为基础,结合企业生命周期融资理论,梳理科创金融的概念内涵与演进脉络,剖析传统金融服务科创企业的现实困境,提炼出科创金融发展的核心规律。在此基础上,提出以股权融资为主体、债权融资为补充的“组合融资”模式及“融资+综合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金融范式从被动应对信息不对称转向主动管理高度不确定性,从单一融资产品供给转向全周期综合服务生态构建。最后,针对我国科创金融发展的核心短板,从金融机构转型、金融产品创新、制度体系建设、生态协同构建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科技金融;科创企业;新质生产力;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


No.1

基本概念:科创金融的内涵与演进


(一)概念界定


金融体系的核心功能由默顿系统概括为清算和支付、汇聚资金与股权细化、资源跨时空转移、风险管理、信息提供、解决激励问题六大维度,构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论基础。其中,汇聚资金与股权细化功能 (融资功能) 是传统金融实践的核心抓手。传统金融体系围绕这一功能构建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满足了成熟产业和传统企业的资金需求。


科技金融是针对科技企业或科技产业的全套金融服务与制度安排,但大型成熟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与常规企业无本质差异,因此科技金融的研究与实践重心逐步聚焦科创金融这一核心细分领域。科创金融特指面向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适配其高风险、高不确定性、轻资产特征的专属金融服务体系,服务对象以硬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企业为核心。这类企业核心竞争力源于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具有研发投入大、盈利周期长、资产专用性强等特征。


科创金融的服务目标不仅是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更在于通过金融职能多元发挥,管理企业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的高度不确定性,实现投融资双方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其服务体系涵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科技保险等多元工具,以及资源对接、管理赋能等非融资类综合服务。与传统金融相比,科创金融以企业未来成长潜力、技术价值、团队能力为核心评价指标,承受更高风险以追求长期收益,提供定制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核心是管理创新不确定性,而非单纯解决信息不对称。


(二) 演进脉络


第一阶段:政策驱动的基础探索阶段,核心特征是银政合作,依托政府扶持名单、政策性担保、风险池基金等政策资源,搭建 “政 - 银 - 园 - 企” 合作平台。政府相关部门与银行、担保公司共同设立风险池基金,银行依据基金金额放大信贷规模,不良贷款由风险池基金先行代偿;政府通过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布扶持名单为金融机构筛选客户提供参考。这一阶段金融体系核心功能聚焦融资,风险管理、信息提供等功能处于辅助地位,服务模式单一,有效解决了部分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基础问题,但存在服务覆盖面窄、产品同质化严重等局限。


第二阶段:市场驱动的模式创新阶段,核心特征是银投合作,借鉴国际投贷联动经验并进行本土化创新。随着创投行业快速发展,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创投机构,探索银投联贷、选择权贷款等产品。银投联贷依托创投机构专业判断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接受信用、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选择权贷款允许银行获得企业期权选择权,分享股权转让收益。同时,金融机构认可知识产权、股权等无形资产价值,开发相关质押融资产品。这一阶段风险管理、信息提供功能逐步发挥,激励管理功能初步探索,但仍存在金融功能发挥不充分、行业专业化能力不足等问题。


第三阶段:功能驱动的范式转型阶段,核心特征是数据与行业专业化驱动,聚焦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推动金融功能从单一融资向激励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生产等多元协同转变。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为科创金融提供技术支撑,金融机构打破产品竖井与机构壁垒,组建行业专业化团队,深入研究科创企业所在行业规律与价值评估方法;从 “资金提供者” 向 “创新合伙人” 转变,提供 “融资 + 资源对接 + 管理辅导” 一体化服务;搭建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多维数据实现风险动态评估与产品智能匹配。这一阶段金融体系六大核心功能协同发挥,科创金融发展进入全新范式,适配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


(三) 文献回顾


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是适配科创企业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特征的金融服务模式是什么?金融范式应如何转变以破解供需矛盾?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面临哪些挑战与转型路径?围绕 “适配逻辑 - 实践现状与挑战 - 范式转变” 三大维度,梳理既有研究的核心观点,为本文研究奠定基础。


科技创新的高风险、长周期与高投入特征决定了其对金融服务具有特殊且持续的需求,随着新质生产力等高级形态的出现,金融服务需进一步提升适配性。具体而言,科技金融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剑、王文姝,2024), 金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潘锡泉,2025), 新质生产力要求金融服务更注重前沿技术与生产要素的创新配置 (吕宛青等,2025)。在服务形态上,科技金融通过政策与产品创新搭建 “科技 - 资本” 桥梁 (周铭山,2023); 通过数字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服务效率 (任喜萍,2023)。既有研究已清晰揭示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并强调适配性的重要性,但多从宏观或特定领域展开,对硬科技、新兴产业等不同科技创新类型的金融适配差异研究尚不充分,机制性探讨有待深化。


我国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已形成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模式多元、技术赋能增强的格局,但仍面临资金错配、产品同质、设施薄弱等结构性挑战。在实践进展方面:一是政策与市场协同推进;二是多元化服务模式涌现 (詹诗煌、周辰晓,2025), 商业银行通过促进金融机构经营转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和激励实体部门加大绿色投资 (钱立华等,2025); 三是技术赋能显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已应用于风控与供应链金融 (马强等,2020)。在核心挑战方面:一是资金供需错配,银行重抵押与科创企业轻资产矛盾突出 (任喜萍,2023); 二是产品同质化严重,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定制工具缺乏 (周铭山,2023); 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四是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政府补偿基金规模有限 (逯新红,2025)。既有研究较好地刻画了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现状与挑战,但在挑战之间的关联性,特别是风险防控与监管政策如何系统性回应方面,尚未形成贯通性分析框架。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范式正从抵押导向、单一服务、线下运营、个体竞争向信用导向、全周期协同、数字赋能、生态协同转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范式转变体现为四个维度:在融资范式上,实现了从 “抵押导向” 到 “信用导向” 的跨越,突破传统抵押依赖,构建多维度信用体系 (詹诗煌、周辰晓,2025); 在服务范式上,从 “单一服务” 转向 “全周期协同”, 形成接力式支持体系,基础研究阶段依靠政府专项基金 (周铭山,2023), 成果转化阶段推行 “投贷联动” 模式 (高昊宇等,2025), 产业化阶段则依托科创板与产业基金;在运营范式上,从 “线下为主” 升级为 “数字赋能”, 金融科技重塑运营流程 (詹诗煌、周辰晓,2025); 在合作范式上,从 “个体竞争” 演进为 “生态协同”, 构建起 “政产学研融” 多元生态 (逯新红,2025), 通过跨机构、跨区域协同 (陈杰英,2020) 及银行 “投贷联盟” 等方式 (王剑、应明慎,2025), 形成开放共生的金融服务新格局。


既有研究仍存在若干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一是对硬科技等不同领域的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差异关注不足,定制化模式研究有待深化 (许立超等,2025); 二是对金融范式转变中的风险防控、监管适配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对新型金融风险 (如数据安全、算法歧视) 的有效应对机制探讨,金融科技数据泄露风险已成为重要隐患 (马强等,2020); 三是对金融范式转变的量化评估不足,缺乏对范式转变成效的实证分析,如金融科技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未明确量化 (潘锡泉,2025)。


基于此,本文将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系统性延伸:以默顿金融功能理论为分析框架,厘清科创企业风险本质与融资需求特征,揭示传统金融服务与科创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提炼出金融功能重心从 “融资主导” 向 “激励管理为核心、风险管理为关键、信息提供为支撑” 的多元协同转型的核心规律。在此基础上,构建以组合融资为主体、涵盖综合服务的适应性金融框架,并进一步探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范式转变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挑战与转型路径,为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提供理论支撑与政策参考。


No.2

问题背景:科创金融发展的现实必然性与核心矛盾


(一) 科创金融发展的现实必然性


其一,科创金融是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核心要求。我国传统要素驱动增长模式边际效应递减,劳动力、土地等要素供给约束凸显,部分行业面临产能饱和瓶颈,需通过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科技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仅靠企业自身积累难以满足资金需求,科创金融能引导社会资本向科创领域流动,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推动经济转型。


其二,科创金融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我国在高端芯片、生物医药原研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仍面临 “卡脖子” 问题,这类技术研发需长期稳定资金投入和风险分散机制,传统金融体系难以提供有效支持。而科创金融通过股权融资、风险分担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科创企业全链条发展提供资金与风险保障。


其三,科创金融是解决资本供给与科创需求错配的关键举措。我国社会资本存量充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突破 20 万亿元,天使投资、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规模不断扩大,但科创企业尤其是早期硬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形成 “钱多但融资难” 的错配。核心原因在于,传统金融体系难以适配科创企业特征。而科创金融通过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打破资本向科创领域流动的壁垒,实现资本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


其四,科创金融是推动金融体系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需要。传统金融体系服务对象以成熟产业为主,产品与服务模式单一,随着传统产业金融需求饱和,科创企业成为金融市场新增长点。科创金融的发展能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提升风险管理、价值判断能力,打破传统经营模式,推动金融体系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同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二) 传统金融服务科创企业的核心矛盾


一是风险认知的错配。传统金融将风险核心归因于信息不对称,构建了尽职调查、抵押担保、合约约束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但科创企业的风险源于创新活动内生的高度不确定性,贯穿技术构想、研发、市场化全流程,技术路径、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均存在极大变数,投融资双方常处于 “共同无知” 状态,传统风险防范体系难以应对,这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敢向科创企业提供融资的核心原因。


二是估值体系的错配。传统金融估值体系以历史财务数据、固定资产为核心,采用历史成本法和现金流折现法,注重企业过往业绩和当前资产状况,是 “向后看” 的估值模式。科创企业核心资产为专利、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难以量化且变现能力弱,早期缺乏稳定营业收入和历史财务数据,传统估值方法无法准确衡量其价值,导致金融机构难以作出融资决策,或收取高额风险溢价。


三是收益风险的错配。传统债权融资以固定利息为收益形式,风险偏好保守,无法承受科创企业的高频失败率。科创企业发展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非对称特征,失败率超过 80%, 但成功后能获得超额收益,这种特征与债权融资的固定收益、低风险偏好形成根本性错配。股权融资虽能匹配科创企业风险收益特征,但我国传统金融体系中股权融资占比偏低,难以满足企业需求。


四是服务模式的错配。传统金融以标准化产品为核心,呈现 “产品竖井” 特征,服务局限于资金融通,各部门缺乏协同。科创企业发展具有明显生命周期特征,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风险特征、发展需求差异显著,初创期需要天使投资、创业孵化服务,成长期需要私募股权、市场拓展支持,成熟期需要资本市场融资、产业链整合服务,传统标准化产品和单一融资服务无法适配其全生命周期需求。


(三) 金融范式的转变方向


面对科创企业的独特需求与传统金融范式的失效,金融服务范式必须实现从理念到实践的根本性重塑,其核心是从被动规避风险转向主动管理不确定性,从单一资金供给转向全周期生态赋能。


1.风险认知逻辑:从 “信息不对称” 到 “不确定性共生”。传统金融将风险主要理解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因此通过尽职调查、抵押担保和合约约束来 “防范风险”。然而,科创企业的风险本质是技术创新与市场验证过程中内生的无法完全预知的高度不确定性,金融机构与企业在早期阶段常处于 “共同无知” 状态。新范式要求金融主体承认并接受这种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不再试图完全规避,而是通过多元化的风险分担机制 (如股权投资、风险补偿、保险共担) 和动态风险管理工具 (如分阶段融资、对赌条款、价值调整机制), 与科创企业共同面对并管理风险,实现 “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2.服务主体角色:从 “资金提供者” 到 “创新合伙人”。传统金融机构扮演的是保持距离型的资金中介,关注还本付息的履约能力。在新范式中,金融机构需转变为深度参与企业成长的 “创新合伙人”。这不仅意味着提供资金,更包括融入企业创新链与产业链,通过投贷联动、产业资源导入、管理辅导、政策对接等方式,为企业提供 “融资 + 融智 + 融资源” 的综合支持。金融机构的价值创造方式从依赖利差与手续费,延伸至通过企业成长与生态协同带来的长期综合收益。


3.服务组织模式:从 “产品驱动” 到 “客户生态驱动”。传统金融服务以标准化产品为核心,围绕抵押物和财务报表设计信贷流程,呈现 “产品竖井” 特征。新范式则要求以科创企业的全生命周期需求为中心,构建跨部门、跨机构的协同服务生态。在内部,打破银行对公、投行、资管、科技等部门的壁垒,组建跨职能部门的敏捷服务团队;在外部,加强与政府、创投、券商、保险、律所及科研院所的协同,构建 “政产学研金服用” 一体化生态网络,为企业提供无缝衔接的接力式服务。


4.风控与评价体系:从 “历史数据依赖” 到 “未来价值判断”。传统风控严重依赖历史财务数据、抵押资产和稳定现金流,是一种 “向后看” 的评估模式。新范式则要求建立以技术价值、团队能力、市场潜力、知识产权等前瞻性指标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这需要广泛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整合专利信息、研发投入、人才密度、产业链地位等多元数据,构建适应科创企业的信用评估与风险定价模型,实现从 “抵押信用” 向 “专利信用”“人才信用”“生态信用” 的延伸。


5.政策与市场协同:从 “分割施策” 到 “体系化支持”。传统金融政策往往侧重局部产品创新或机构试点,缺乏系统性设计。新范式强调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的深度融合,通过顶层设计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税收激励、健全知识产权交易与司法保护体系、设立国家级科创母基金与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构建覆盖 “基础研究 - 技术转化 - 产业扩张” 全链条的金融支持体系,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宏观生态。


总结而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范式转变是一场从哲学到方法、从组织到技术的系统性革命,其目标是构建一个更具适应性、包容性和共创性的金融生态,使金融不再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工具,更是催化创新、分散不确定性和协同创造价值的核心基础设施。


No.3

理论提炼:科创金融的核心规律

 —— 金融功能的重心转型


(一) 默顿金融功能理论的核心内涵与实践基础


默顿提出的金融体系六大核心功能理论是金融领域经典理论 (Merton & Bodie,1995), 突破了以金融机构为中心的研究视角,认为金融功能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金融机构形式和市场结构会随经济发展变化,但核心功能保持不变,金融体系发展本质是金融功能根据实体经济需求的动态调整。


清算和支付功能是金融体系最基础功能,通过提供货币、电子支付等手段便利交易,降低成本;汇聚资金与股权细化功能 (融资功能) 是核心功能之一,通过股票、贷款等工具汇聚小额资金投向大型项目,细分大额资产所有权,使中小投资者能参与投资并分散风险;资源跨时空转移功能提供资源在不同时间、地域、产业间转移的渠道;风险管理功能通过保险、衍生品等工具帮助经济主体应对不确定性;信息提供功能通过资产价格波动传递企业经营、市场需求等信息,引导资源配置;解决激励问题功能 (激励管理功能) 通过合约设计和治理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在传统经济时代,实体经济以成熟产业和传统企业为主,经营模式稳定、风险较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要是资金融通,因此传统金融体系实践重心聚焦融资功能,其他功能围绕融资发挥辅助作用。这种功能布局适配传统企业需求,推动了传统产业发展和经济高速增长。


(二) 科创金融发展的核心规律性:金融功能的重心转型


科创金融发展的核心规律体现为:金融实践的重心从融资功能转向以激励管理为核心、风险管理为关键、信息提供为支撑的多元金融功能协同发挥。


这一核心规律源于科创企业特征与金融体系功能适配需求:科创企业的高度不确定性要求风险管理功能从被动规避风险转向主动管理不确定性;高风险、高收益特征要求通过激励管理功能构建利益绑定机制,实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核心价值体现在未来成长潜力与无形资产,要求信息提供功能强化价值信息挖掘与传递;融资功能作为基础功能,需根据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优化重构,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在科创金融实践中,激励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提供三大功能相互关联、相互支撑,与融资功能协同发挥,共同构成科创金融核心功能体系。


(三) 核心:激励管理功能的主导发挥


激励管理功能是科创金融的核心功能,由科创企业的高不确定性和收益非对称性特征决定。科创企业发展面临高度不确定性,投融资双方均无法准确预判未来前景,传统合约约束和简单利益分配难以解决激励相容问题,易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激励管理功能的主导发挥,核心是构建 “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 三位一体机制。


一是风险共担机制构建。通过股权融资为主、债权融资为辅的组合融资模式,让股权投资机构成为股东,与企业共同承担创新风险;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联动的风险分担体系,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银行适当降低抵押物要求;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投资等方式,让多家金融机构共同承担单一项目风险,降低个体风险敞口。


二是收益共享机制构建。通过选择权贷款、可转债、认股权证等金融工具,让债权融资机构分享科创企业成长收益,弥补风险损失;通过创投基金退出机制 (上市、并购重组), 让股权投资机构获得高成长性收益,激励资本持续投入;对于提供综合服务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通过服务费用与企业成长收益挂钩的方式,让其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三是激励相容合约设计。通过分阶段融资,股权投资机构根据企业研发进度、业绩目标分阶段提供资金,激励企业实现预定目标;通过对赌条款,将企业管理层利益与投资方利益绑定,激励管理层提升经营业绩;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将核心员工利益与企业成长绑定,激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投融资机构通过参与企业公司治理,监督企业经营行为,防止道德风险。


此外,激励管理功能的主导发挥还要求金融机构从 “资金提供者” 向 “创新合伙人” 转变,通过投后管理、资源赋能等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技术对接、市场拓展、管理辅导等综合服务,深度参与企业发展过程,形成利益共同体。


(四) 关键:风险管理功能的创新升级


科创企业的核心风险是创新活动内生的高度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功能成为科创金融的关键功能,需要实现从被动规避风险向主动管理不确定性的创新升级,构建动态、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根据科创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风险特征,匹配差异化金融工具和风险控制手段:初创期以股权融资为主,通过股权投资机构分散投资,政府提供风险池基金支持;成长期采用投贷联动模式,引入科技保险分散经营风险;成熟期以多元化融资为主,通过并购重组、跨境金融服务分散行业竞争和国际化风险。


二是多元化风险分散工具的运用和创新。科技保险方面,开发专利保险、研发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产品,为科创企业各发展环节提供保障;信用衍生品方面,银行通过发行信用违约互换等工具,将信贷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股权众筹方面,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企业股权拆分为小额股份,与社会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银团贷款方面,多家银行联合为企业提供大额贷款,分散单一银行风险敞口。


三是数字化风险监控体系构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科创企业专利信息、研发投入、人才密度、产业链地位等多元数据,构建动态风险预警模型,实现风险精准识别、实时监控和及时处置。大数据技术挖掘海量数据背后的规律,提前识别研发滞后、市场需求变化等潜在风险;人工智能技术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实时评估企业风险水平并发出预警;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为风险评估提供可靠基础。


四是风险处置机制完善。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风险处置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措施:对具有核心技术但暂时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续贷、债务重组等方式纾困救助;对无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对技术有价值但经营模式存在问题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重构经营模式。同时,建立风险处置协同机制,加强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创投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


(五) 支撑:信息提供功能的强化拓展


传统金融的信息提供以企业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规模为核心,难以有效挖掘和传递科创企业的价值信息,投融资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制约科创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在科创金融中,信息提供功能成为重要支撑功能,需要实现从价格信号传递向价值信息挖掘的强化拓展,构建多元化、专业化、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体系。


一是多元信息整合体系构建。打破传统财务数据局限,整合科创企业技术专利、研发投入、人才密度、产业链合作、政策支持、市场需求等非财务信息,构建多维度企业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技术维度整合专利数量、质量、研发投入占比等信息,反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人才维度整合核心团队教育背景、行业经验等信息,反映人才实力;市场维度整合市场需求、份额、商业模式等信息,反映市场潜力;产业链维度整合上下游合作伙伴、产业链地位等信息,反映整合能力;政策维度整合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信息,反映政策适配性。


二是专业信息生产能力提升。通过创投机构、行业专业化金融团队、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深入挖掘和分析科创企业价值信息,生产专业化信息产品。创投机构拥有专业投资团队,通过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生产精准的企业价值信息;金融机构组建行业专业化团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针对性价值评价体系;第三方专业机构如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行业发展研究等专业信息服务。


三是科创金融信息平台建设。由政府牵头,整合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局等多方信息资源,搭建全国性、综合性的科创金融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传递和整合。平台涵盖企业信息、金融产品信息、行业信息、政策信息等板块,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信息智能匹配和精准推送,根据科创企业需求推送金融产品和政策信息,根据投资方偏好推送优质项目信息,打破信息壁垒,提高信息提供效率和覆盖面。


四是价格信号优化。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健全科创企业股权定价和资产定价机制,使股价、股权估值、知识产权估值等价格信号准确反映企业技术价值、市场潜力和未来成长收益。股权定价方面,完善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定价能力;知识产权定价方面,建立专业评估机构和全国性交易市场,准确衡量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其流动性。


(六) 基础:融资功能的优化重构


融资功能仍是科创金融的基础功能,但需要根据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特征和独特需求进行优化,构建以股权融资为主体、债权融资为补充、多元融资工具协同、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组合融资体系。


一是融资结构调整,确立股权融资的主体地位。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股权投资机构,完善股权投资体系:天使投资层面,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鼓励高净值人群、行业专家参与,解决初创期企业 “最初一公里” 融资难题;风险投资层面,支持本土机构发展壮大,吸引境外机构来华投资,重点支持成长期企业技术升级;私募股权基金层面,鼓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支持成熟期企业产业化和产业链整合。同时,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提升股权流动性,形成 “投资 - 退出 - 再投资” 的良性循环。


二是债权融资的补充性创新。在坚持股权融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对债权融资进行产品、模式和机制的全方位创新,构建以企业信用、技术价值、股权价值为基础的新型债权融资体系。产品创新方面,开发银投联贷、选择权贷款、可转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型产品;模式创新方面,深化投贷联动,推动银行与创投机构深度合作,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机制创新方面,建立债权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政府设立专项基金为银行贷款提供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建立独立信贷审批机制和风险容忍政策。


三是多元融资工具的协同发展。除股权和债权融资外,大力发展科技保险、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股权众筹等多元融资工具,形成多维度融资工具体系。科技保险通过资金运用参与科创企业发展;融资租赁适用于重资产科创行业,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入压力;供应链金融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股权众筹依托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积累客户资源;资产证券化将企业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资产打包证券化,拓宽融资渠道。


四是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构建。根据科创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资金需求,匹配差异化融资模式和工具:初创期以天使投资、种子基金等股权融资为主,辅以政府创业补贴;成长期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股权融资为核心,辅以银投联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债权融资;成熟期以资本市场上市、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多元化融资为主,辅以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支持产业链整合。通过全生命周期融资体系,实现融资与企业发展的动态适配,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No.4

现状与问题:

我国科创金融发展的实践进展与短板


(一) 我国科创金融发展的实践进展


一是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层面出台《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 “股贷债保” 联动的支持体系,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对创投基金、天使投资实行税收优惠,建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批准设立上海、南京、杭州等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鼓励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出台针对性政策,设立地方科创母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试点,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


二是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不断创新,融资可得性显著提升。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科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开发银投联贷、选择权贷款、科创 e 贷等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推出科技信用贷等纯信用产品;设立科技支行、科创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构,建立独立审批机制、风险容忍政策和尽职免责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证券公司通过科创板 IPO、再融资等业务提供资本市场服务。保险公司开发科技保险产品,保险资金通过股权投资参与科创企业发展。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三是股权投资体系不断壮大,成为核心支持力量。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超过 1.4 万家,管理规模突破 20 万亿元,专注科创领域的创投基金占比持续提升。天使投资市场日益活跃,高净值人群、创业导师等成为主要参与主体;风险投资基金聚焦成长期科创企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级和地方科创母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创领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逐步拓宽,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为企业上市提供多元化渠道,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退出方式日益成熟。


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直接融资渠道持续拓宽。构建了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为核心,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为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科创板坚持 “硬科技” 定位,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累计融资规模突破 8000 亿元;创业板聚焦 “三创四新”, 支持创新创业型企业;北交所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与新三板形成互联互通。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科创票据等债券产品不断创新,为成熟期科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债权融资渠道。


五是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显著,服务效率大幅提升。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科创金融服务模式。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整合多元数据构建信用评价和风险评估模型,实现信贷审批线上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审批周期从数周缩短至数小时。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大数据技术用于风险监控,实现风险动态预警和及时处置,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六是科创金融生态初步构建,协同合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科研院所、科创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主体协同合作日益紧密,初步构建 “政产学研金服用” 一体化生态。政府发挥统筹引导作用,整合政策资源、搭建对接平台;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和综合服务;创投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发展赋能;科研院所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科创企业专注技术创新;行业协会推动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各地建立科创金融对接平台、孵化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基础设施,推动金融资源与科创企业精准匹配。


(二) 我国科创金融发展的短板


一是激励管理功能发挥不充分,风险收益匹配机制不完善。股权融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创投基金对初创期硬科技企业投入不足,投资占比不足 30%, 大量早期企业缺乏资金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存在短期化倾向,过于关注短期业绩。债权融资的激励相容工具创新不足,选择权贷款、可转债等产品仅在少数银行试点,规模较小,大部分银行仍依赖传统信贷产品,难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有限、覆盖范围窄,科技保险产品种类少、保障能力弱,金融机构风险承担压力较大。


二是风险管理功能适配性不足,动态风险管理体系尚未形成。金融机构风险评估体系仍以传统财务数据、抵押物为核心,缺乏前瞻性评价指标,无法准确评估科创企业风险与价值。风险管理工具单一,科技保险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产品种类少、费率高、保障额度低;信用衍生品市场规模小、品种单一,银行难以转移信贷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较低,缺乏差异化风险容忍指标,尽职免责机制不完善,基层机构服务积极性不高。数字化风险监控体系尚未完善,对企业动态信息实时监控不足,风险处置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三是信息提供功能效率偏低,价值信息挖掘能力不足。科创企业信息披露体系不完善,非财务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信息可得性与真实性不足;部分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信息失真问题突出。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信息生产能力不足,缺乏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滞后,专业能力不足。科创金融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全国性平台尚未建立,地方平台规模小、功能单一,信息资源分散,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不足;平台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


四是金融机构转型滞后,多元金融功能协同能力不足。商业银行仍采用竖井式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协同不足,难以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服务理念仍以产品为中心,而非以客户为中心,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综合服务能力不足,尚未完全实现从 “资金提供者” 向 “创新合伙人” 的转变,缺乏非融资类综合服务能力。行业专业化能力不足,未普遍组建聚焦细分行业的专业化团队,对不同行业科创企业特征缺乏深入研究。


五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仍不完善,直接融资渠道存在结构性梗阻。不同资本市场板块之间转板机制不完善,转板流程复杂、门槛较高,难以实现梯度培育和持续融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偏低,基础层、创新层企业融资能力有限;区域性股权市场规模小、功能单一,融资和资源整合功能发挥不足。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仍以 IPO 为主,并购重组等退出方式占比偏低,退出渠道单一;IPO 退出受资本市场行情、上市门槛影响较大,不确定性较高。


六是科创金融生态体系不完善,多方协同合作机制不健全。政府各部门政策缺乏协同性,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合作处于浅层次,科研院所与科创企业技术转化机制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体系不完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和专业机构,交易市场规模小、流动性偏低,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科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全国性的科创企业信用体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基础设施。专业人才体系不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与科创金融需求适配不足,金融机构和创投机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不完善,复合型人才短缺。


No.5

政策建议


(一) 深化金融机构转型,提升多元金融功能协同能力


金融机构作为科创金融体系的核心,需推动自身转型,重构组织架构、优化经营模式、提升专业能力并强化协同合作。在组织架构方面,应打破部门壁垒,设立总行级科创金融专营机构,赋予其独立人事、财权和审批权,构建 “总行 - 分行 - 支行” 三级服务体系,形成矩阵式管理;其他金融机构则需设立专属部门,整合资源提升专业化水平。经营模式需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针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定制服务方案,建立独立审批 “绿色通道”, 构建纳入技术价值、知识产权等指标的风险评估体系,并实行差异化风险容忍政策与尽职免责机制。人才方面,应通过内部联合高校、创投开展专项培训与轮岗,外部引进科技与行业背景人才,组建行业专业化团队,并运用股权、期权等市场化机制激励人才。协同合作上,要建立跨部门机制,推动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深化银、证、保、基等机构的合作,探索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等模式,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所、园区、协会的联动,整合外部资源。此外,金融机构还需向 “创新合伙人” 转变,拓展资源对接、管理咨询、政策对接、风险管理等非融资服务,利用自身网络帮助企业引介合作伙伴、提供专业咨询、争取政策支持并化解经营风险。


(二) 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强化激励管理与风险管理功能


围绕 “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激励相容” 的核心目标,需从股权、债权、风险分担及非融资服务等多维度创新。股权融资方面,应大力发展天使投资,通过税收优惠、引导基金等方式鼓励投向硬科技;壮大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设立国家级和地方科创母基金,同时完善 IPO、并购、转板等退出机制。债权融资方面,需开发投联贷、选择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创新产品,深化投贷联动,建立 “股权 + 债权” 协同机制,同时发行科创债券、开展供应链金融,以满足企业需求。风险分担机制上,要扩大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覆盖范围,发展科技保险并实行保费补贴,推动银团贷款与联合投资分散风险,并完善市场化退出渠道降低损失。非融资服务方面,应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技术对接、市场拓展、人才培养、政策对接等综合服务,搭建资源对接平台,并利用金融科技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三) 强化信息生产能力,提升科创金融的信息效率


构建多元化、专业化、数字化的信息提供体系,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专业信息生产能力、建设全国性信息平台并优化资产定价机制。首先,制定科创企业专属信息披露规则,明确非财务信息披露标准,加强监管与失信惩戒,推动企业规范财务与信息披露。其次,金融机构组建行业研究团队,创投机构深化尽调与投后管理,培育知识产权评估、信用评级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升信息生产质量。再者,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整合多部门信息资源,搭建全国性科创金融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AI 技术实现智能检索与精准匹配,并推动地方平台互联互通。最后,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与全国性交易市场,优化资本市场股权定价机制,发挥机构投资者专业定价能力,同时加强价格波动监管,确保资产定价合理反映企业价值。


(四) 推动 “政产学研金服用” 一体化生态,促进金融功能协同发挥


强化政府统筹引导,将科创金融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政策协同,统筹建设信息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并转变职能从直接干预转向引导服务。推动 “政银投企” 深度协同,政府搭建常态化对接平台,建立企业项目库,促进精准对接;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深化合作,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并联合设立孵化基金提供支持。深化 “产学研” 融合,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创新平台,开放科研设施,企业提供研发经费引导市场需求对接;政府通过补贴税收激励合作,并加强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对接,共建实训基地吸引人才。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收集行业信息、组织交流、制定自律准则、反映诉求,并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动跨境科创金融合作,支持机构与境外合作设立跨境投资基金,鼓励境外长期资本通过 QFLP、QFII 参与投资;推动企业技术合作与跨境并购,拓展国际市场,同时加强跨境监管合作,防范风险。


(五) 构建科创金融差异化治理管理体系,健全容错与风控双重机制


科创金融投资风险高,需树立以 “人” 为核心的系统化治理理念,摒弃传统以物为基础的风控模式,融合生态约束与信息披露完善对人的管理机制,平衡冒险资本的投资活力与道德操作风险防控。一方面,建立科学的容错免责机制,明确对因技术研发、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投资失败予以容错,对履职尽责的从业者免除相关责任,打消投资顾虑,鼓励敢于投、愿意投的冒险资本生态形成。另一方面,筑牢道德风险防控底线,对资金挪用、虚假运作等主观失范行为实行零容错并严肃追责,同时借鉴国内外科创金融风控的经验与教训,依托科创金融信息平台整合诚信记录,完善全流程信息披露与资金动态监控,以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和市场化监督倒逼相关主体诚信履职。最终实现 “包容合规失败、严惩主观失范” 的治理目标。


No.6

参考文献


[1] 王剑,王文姝。构建商业银行科创金融生态圈 [J]. 中国金融,2024 (6).

[2] 潘锡泉。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三重错配、可行机制及实现路径 [J]. 西南金融,2025 (12).

[3] 吕宛青,余正勇,刘威。新质生产力驱动金融科技创新的价值意义、逻辑困境及实践路径 [J]. 科学管理研究,2025,43 (3).

[4] 周铭山。科技金融建设:主攻方向、推进逻辑与着力重点 [J]. 农村金融研究,2023 (11).

[5] 任喜萍。金融科技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理论逻辑、现实挑战与路径选择 [J]. 当代经济管理,2023,45 (7).

[6] 詹诗煌,周辰晓。苏州工业园区:金融服务生态赋能科技创新 [J]. 企业管理,2025 (4).

[7] 钱立华,阳能,鲁政委。商业银行转型金融规划的意义、框架及实施建议 [J]. 西南金融,2025 (12).

[8] 马强,秦琳贵,代金辉。中国金融科技:面临障碍与发展路径 [J]. 经济体制改革,2020 (1).

[9] 逯新红。推动 “科技 - 产业 - 金融” 良性循环协同发展 [J]. 宏观经济管理,2025 (2).

[10] 高昊宇,谢秉原,赵沛炫。银行高质量服务科技创新的问题与对策 [J]. 中国科学基金,2025,39 (2).

[11] 陈杰英。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的逻辑 -- 基于产业生态圈协同发展的思考 [J]. 科技管理研究,2020,40 (24).

[12] 王剑,应明慎。商业银行科创金融理论基础与实践演进:基于投贷联盟的视角 [J]. 新金融,2025 (1).

[13] 罗文波,张波,张川,等。科技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J]. 西南金融,2025 (8).

[14] Merton R C, Bodie Z.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M]//Crane D B, Froot K A, Mason S P, et al. The global financial system: A Functional Perspective.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1995.


在线咨询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

主管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科创金融工作委员会

运营单位:北京中小科创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2021012082号-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6层(总部办公区) 邮政编码:100045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院北楼3层303A-315(北办公区) 邮政编码:100045
 

微信公众号

客服咨询